一、考察基本情况
考察期间,结合我国生物质能源的实际情况,针对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政策及利用状况等内容,重点考察了生物质能源公司、生物质能研究机构及协会、政府和欧盟相关部门。考察的部门和单位有:瑞典的谢莱夫特奥热电公司(shelliftea company)、于默奥能源供应公司(umea energy)、瑞典农业大学生物质燃料技术中心(包括能源作物试验基地、生物质燃料技术试验中心)、艾泰克生物酒精公司(etek etanolteknik)、吕维克(övik)生物酒精燃料基金会(baff)及其生物质酒精示范项目;丹麦e2能源公司的生物质(秸秆)颗粒成型工厂和热电联产电厂;德国的阿曼德斯—卡尔集团(amandus kahl group,全球领先生物质颗粒成型设备生产企业)、mbe生物能源公司的生物酒精工厂、科林生物质技术公司(choren technologies)的生物质气化技术、卡姆帕生物柴油公司(campa,欧洲生物质柴油之父)、斯特宾(straubing)可再生原料开发利用技术推广中心、塔夫克勤(taufkirchen)生物质能源公司的用于社区热电联供的生物质电厂、索尔拉赫(sauerlach)未来能源公司的生物质电厂、慕尼黑可再生能源工程及技术服务公司(wip)及其社区热电联产的生物质电厂、德国巴伐利亚州农业林业部;在意大利,专门拜访了意大利农业和林业部及其农业研究会、欧盟联合研究中心、意大利环境与国土部等政府部门、eta可再生能源公司、比萨大学的农业生态研究中心等。
通过考察,我们对欧洲国家生物质能技术、研究、政策及利用状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总体来看,为了减少能源的对外依赖、提高能源供应安全,特别是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兑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温室气体的目标,欧洲国家对可再生能源非常重视。欧盟明确规定,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要占到能源消费量的12%、可再生能源发电要占到全部电力消费的23%。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既可以通过锅炉直接燃烧发电和供热,也可以转化为液体燃料代替汽油和柴油,特别是生物质能资源分布广泛,品种多样,因此,欧洲国家都把生物质能作为优先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予以高度重视。从考察了解的情况来看,欧洲国家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成熟,政策落实,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已成为重要的新型产业,对保障能源安全、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业发展,以及确保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及应用情况
生物质是植物光合作用直接或间接转化产生的所有产物。生物质能是指利用生物质生产的能源。目前,作为能源的生物质主要是指农业、林业及其它废弃物,如各种农作物秸秆、糖类作物、淀粉作物和油料作物,林业及木材加工废弃物、城市和工业有机废弃物、以及动物粪便等。
(一)生物质能技术情况
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可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种。生物质固体燃料是指将农作物秸秆或林业加工废弃物压缩成颗粒或块状燃料,不仅便于长距离运输,而且热值大幅提高,可代替煤炭在锅炉中直接燃烧进行发电或供热,也可用于解决农村地区的基本生活能源问题;生物质液体燃料是指将生物质通过有关技术转化为乙醇或柴油,代替石油产品用于驱动运输车辆;生物质气体燃料是指将生物质通过有关技术转化为沼气或其它合成气,可用于发电、供热或生活能源。
1、生物质固体燃料
大部分生物质原始状态密度小,热值低。虽然不经过处理,也可以作为能源使用,但无论是运输和储存,还是利用效率方面,都不能与化石能源相提并论。但如果对生物质进行一些处理,就可以有效弥补生物质能的不足。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是固体成型技术,就是通过机械装置,对生物质原材料进行加工,制成生物质压块和颗粒燃料。经过压缩成型的生物质固体燃料,密度和热值大幅提高,基本接近于劣质煤炭,便于运输和储存,可用于家庭取暖、区域供热,也可以与煤混合进行发电。未经过加工的生物质(主要是农业、林业废弃物)也可以直接用于发电和供热。
2、生物质液体燃料
生物质液体燃料主要有两种技术。一种是通过种植能源作物生产乙醇和柴油,如利用甘蔗、木薯、甜高粱等生产乙醇,利用油菜籽或食用油等生产柴油。目前,这种利用能源作物生产液体燃料的技术已相当成熟,并得到了较好的应用,如巴西利用甘蔗生产的乙醇代替燃油的比例已达到25%;另一种是利用农作物秸秆或林木质生产柴油或乙醇,目前,这种技术还处工业化试验阶段。总体来看,生物质液体燃料是一种优质的工业燃料,不含硫及灰份,既可以直接代替汽油、柴油等石油燃料,也可作为民用燃烧或内燃机燃料,展现了极好的发展前途。
3、生物质气体燃料
生物质气体燃料主要有两种技术。一种是利用动物粪便、工业有机废水和城市生活垃圾通过厌氧消化技术生产沼气,用作居民生活燃料或工业发电燃料,这既是一种重要的保护环境的技术,也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技术。目前,沼气技术已非常成熟,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另一种是通过高温热解技术将秸秆或林木质转化为以一氧化碳为主的可燃气体,用于居民生活燃料或发电燃料,由于生物质热解气体的焦油问题还难以处理,致使目前生物质热解气化技术的应用还不够广泛。
(二)生物质能技术利用状况
欧洲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为了应对石油危机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已成为最受欧盟国家重视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各国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推动下,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发展很快,生物质能在能源中比例迅速提高,特别是生物质颗粒成型技术和直燃发电技术应用已非常广泛。目前,仅瑞典就有生物质颗粒加工厂10多家,单个企业的年生产能力达到了20多万吨。生物质固体颗粒的热值相当于劣质煤炭,除通过专门运输工具定点供应发电和供热企业外,还通过袋装的方式在市场上销售,成为许多家庭首选生活用燃料。此外,利用农作物秸秆和森林废弃物进行直接燃发电也是目前生物质能利用最成熟的技术。目前,以生物质为燃料的小型热电联产(装机为1—2万千瓦)已成为瑞典和丹麦的重要发电和供热方式。如瑞典2002年的能源消费量为7300万吨标准煤,其中可再生能源为2100万吨标准煤,约占能源消费量的28%,而在可再生能源消费中,生物质能占了55%,主要作为区域供热燃料。如1980年,瑞典区域供热的能源消费90%是油品,而现在主要是依靠生物质燃料。
丹麦在生物质直燃发电方面成绩显著。丹麦的bwe公司率先研究开发了秸秆生物燃烧发电技术,迄今在这一领域仍是世界最高水平的保持者。在bwe公司技术的支持下,1988年丹麦建设了第一座秸秆生物质发电厂,从此生物质燃烧发电技术在丹麦得到了广泛应用。目前,丹麦已建立了130家秸秆发电厂,使生物质成为了丹麦重要的能源。2002年,丹麦能源消费量约2800万吨标煤,其中可再生能源为35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的12%。在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所占比例为81%。近10年来,丹麦新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都是以生物质为燃料,同时,还将过去许多燃煤供热厂改为了燃烧生物质的热电联产项目。
德国和意大利对生物质固体颗粒技术和直燃发电也非常重视,在生物质热电联产应用方面也很普遍。如德国2002年能源消费总量约5亿吨标准煤,其中可再生能源1500万吨标准煤,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在可再生能源消费中生物质能占68.5%,主要为区域热电联产和生物液体燃料。意大利2002年能源消费总量约为2.5亿吨标准煤,其中可再生能源约130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在可再生能源消费中生物质能占24%,主要是固体废弃物发电和生物液体燃料。
生物质能利用的第二大领域是利用生物质制取液体或气体燃料代替汽油或柴油。目前,利用粮食产品或油料作物,如大麦或油菜籽生产燃料乙醇或生物柴油的技术已经成熟,在欧洲已比较广泛的代替汽油或柴油使用,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原料的供应。欧洲地区森林覆盖率高,林木质资源十分丰富,因此,欧洲国家正在开发利用林木质制取燃料乙醇的技术。瑞典的mtbe公司已在10立方米的发酵罐中进行木屑生产乙醇的中间试验,生产的乙醇已以5%—10%的比例添加到当地的汽车用油中;德国的choren公司开发的生物质加压气化合成柴油技术,已完成年产200吨的小型试验,正在建设年产15000吨的中型示范装置。此外,瑞典purac公司还将利用动物加工副产品、动物粪便和食物废弃物等生产的沼气净化后,经压缩送到城市加油站供天然气汽车使用。目前,在瑞典的linköping地区有64辆公交车和520辆轿车以这种沼气作为燃料。德国还开发了小型沼气燃气发电技术,大大提高了沼气的应用水平,沼气发电站数量成倍增加。如1999年德国仅有850家沼气电站,到2000年就达到2000多家。
三、欧盟国家生物质能发展政策
随着全球大量使用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所出现的问题,包括资源的有限性和环境问题,发达国家又把生物质能作为重要的能源予以重视。虽然生物质能在燃烧过程中也释放二氧化碳,但由于其在生长过程中也要吸收二氧化碳,因此,生物质能被认为是对环境影响中性的能源,特别是由于生物质能的可再生性,使生物质能成为了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并把利用生物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
(一)欧盟制订的具体发展目标
欧盟国家经济社会发达,能源利用技术先进,能源消费水平比较高。2002年,原欧盟15国的能源消费量为21亿吨标准煤,其中石油占40%、天然气占23.4%、核电占15.6%、煤炭占14.8%、可再生能源占6.2%。2002年,原欧盟15国能源的对外依存度为50%,其中石油的80%依靠进口,天然气的50%依靠进口。为了减少欧盟能源的对外依赖,保证能源安全供应,占领全球能源技术的前沿,同时也是为了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到2012年与1990年相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8%的义务,欧盟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高度重视。1997年,欧盟发布了《欧盟战略和行动白皮书》,提出到201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要由1997年的约6%提高到12%,并对各种可再生能源提出了明确目标,如风电要达到4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要达到300万千瓦,生物质能的利用量要达到2亿吨标煤。
2001年,欧盟发布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指导政策》,要求到2010年欧盟电力总消费的22%来自可再生能源,并规定出了各成员国要达到的目标,如德国为12.5%、丹麦为29%、瑞典为60%、意大利为25%。2003年,欧盟又发布了《欧盟交通部门替代汽车燃料使用指导政策》,要求生物液体燃料,包括生物柴油和乙醇,在汽车燃料消费中的比例要达到:2005年为2%,2010年为5.57%,2015年为8%。
(二)各国采取的具体鼓励政策
由于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质能源)的成本比较高,没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是难以发展的。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除欧盟提出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外,各成员国也结合各国的实际提出了各自的目标和要求,并采取了积极和务实的政策和措施,包括高价收购、投资补贴、减免税费和配额制度等。
高价收购:高价收购是欧盟国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共同做法,也是最有效的措施,称为“购电法”。就是根据各种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特点,制定合理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通过立法的方式要求电网企业按确定的电价全额收购。如瑞典,1997年开始实行固定电价制度,对生物质发电采取市场价格加每千瓦时0.9欧分的补贴;丹麦生物质发电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4.1欧分,并给予10年保证期,另外,还在全国建立起绿色电力交易市场之前,政府再给予每千瓦时1.3欧分的补贴,将来由绿色证书来替代这一部分,所以实际上的生物质能上网电价是每千瓦时5.4欧分;德国实行固定电价机制,生物质发电的上网电价根据电站装机规模不同而设置不同的电价,小于500千瓦的为每千瓦时10.1欧分,500千瓦至5000千瓦为每千瓦时8.9欧分,5000千瓦以上的每千瓦时8.4欧分;意大利生物质电厂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7.25欧分。
投资补贴:投资补贴是欧盟国家促进生物质能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措施。如瑞典从1975年开始,每年从政府预算中支出3600万欧元,支持生物质燃烧和转换技术,主要是技术研发和商业化前期技术的示范项目补贴。从1997到2002年,对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提供25%的投资补贴,5年总计补贴了4867万欧元。另外,从2004至2006年,瑞典政府对户用生物质能采暖系统(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每户提供1350欧元的补贴;丹麦从1981年起,制定了每年给予生物质能生产企业400万欧元的投资补贴计划,这一计划使目前丹麦生物质能发电的上网电价相当于每千瓦时8欧分;德国从1991年到2001年,联邦政府在生物质能领域的投资补贴总计为2.95亿欧元。从1990年开始,德国的kfw银行为私营企业从事生物质能开发提供低息贷款,比市场利率低50%;意大利。从1991到1995年,对生物质利用项目提供了30—40%投资补贴。
减免税费:减免税费也是欧盟国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措施。欧盟国家对能源消费征收较高的税费,税的种类也比较多,有能源税、二氧化碳税和二氧化硫税,特别是对石油产品消费的征税额非常高,占到汽油和柴油价格的三分之二。欧盟各国都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免征各类能源税。如瑞典是能源税赋比较重的国家,税种包括燃料税、能源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等。如果全部免征所有能源税收,相当提供每千瓦时2欧元优惠电价,因此,瑞典主要依据税收政策促进生物能的开发利用,即对生物质能开发项目免征所有种类能源税。
欧盟国家对于生物质液体燃料的支持,除了提出明确的配额要求外,最重要的政策措施就是免征燃料税。目前,欧盟国家的汽油价格约为每升1欧元,其中三分之二为燃料税,而对于使用生物燃料乙醇的免征燃料税。虽然目前在欧洲乙醇燃料比汽油成本要高近一倍,但通过这种税收政策,较好地促进了生物液体燃料的发展。
配额制度:配额制度是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项新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制度,主要是对电力生产商或电力供应商规定在其电力生产中或电力供应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电量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并通过建立“绿色电力证书”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来实现。所谓“绿色电力证书”,就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在向电力市场卖电的同时,还能得到一个销售绿色电力的证明,即“绿色电力证书”;所谓“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就是要建立“绿色电力证书”自由买卖的制度。电力生产商或电力供应商如果自己没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可以通过购买其它可再生能源企业的“绿色电力证书”来实现,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卖出“绿色电力证书”可以得到额外的收益,这样,就会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目前,瑞典、丹麦和意大利都在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如意大利2000年规定发电企业或电力进口企业,必须至少有2%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这种配额要求逐年增加,到2007年将达到3.1%。
(三)高度重视生物质能技术研发
在生物质能源技术研发方面,欧盟各国都非常重视。不仅欧盟建立了联合研究中心,所访问的每个国家都设有国家级生物质技术研发机构,甚至德国的巴伐利亚洲也有研究中心,全面系统地对生物质原料生产、转化技术、产品市场进行研究和推广。在生物质能源产品市场方面,欧盟强化了对生物能源产品标准化的研究,从固体颗粒燃料到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都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同时对使用生物质能源产品的燃烧器(锅炉)、汽车等也进行研究、改造和示范,大众、奔驰、沃尔沃、甚至美国的通用、福特等汽车公司都推出了使用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的汽车;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生物质能源产品市场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生物质能源的推广使用。
四、加快我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建议
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林业大国,生物质能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的良好条件。特别是在我国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资源十分短缺的情况下,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对于维护我国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生物质资源情况
我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约15亿亩,年产生物质约7亿吨,除部分作为造纸原料和畜牧饲料外,剩余部分都可以作为燃料使用。据不完全统计,可作为燃料的生物质占到生物质总量的50%以上。目前除部分作为农村的生活燃料外,大都在田间地头白白烧掉了,既浪费资源也污染环境。此外,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包括稻壳、玉米芯、花生壳、甘蔗渣和棉籽壳等,也是重要的生物质资源。据统计,农产品加工废弃物量在2亿吨以上。
我国现有森林面积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18.21%,具有各类林木质资源量200亿吨以上。每年通过正常的灌木平茬复壮、森林抚育间伐、果树绿篱修剪、以及收集森林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等,可获得生物质量约8—10亿吨。另外,全国有4600多万公顷宜林地,还有约1亿公顷不宜发展农业的废弃土地资源,可以结合生态建设种植能源植物。今后随着造林面积的扩大和森林覆盖率的提高,生物质资源量将会不断扩大。预计到2020年,全国每年可获得生物质量约20亿吨。
我国目前生猪、家禽和牛等畜禽养殖业粪便排放量约18亿吨,实际排出污水总量约200亿吨,可生产沼气约500亿立方米;全国工业企业每年排放的(可转化为沼气)有机废水和废渣约25亿立方米,可生产沼气约100亿立方米。今后随着畜禽养殖业和工业企业的发展,沼气的生产量还会增加。
我国目前每年城市垃圾量为1.3亿吨,今后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垃圾量还会不断增加。预计到2020年,全国每年城市垃圾量将达到2亿吨以上。
由此可见,我国生物质能资源丰富,特别是在我国许多偏远农村地区,生物质能仍是主要的生活能源,但均是传统的低效利用方式,利用技术水平低,资源浪费严重。据估算,我国生物质资源每年可转化为能源的潜力,近期约为5亿吨标准煤,远期可达到10亿吨标准煤以上。同时,加上荒山、荒坡种植的各种能源林,资源潜力在15亿吨标煤以上。
(二)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的意义
生物质能资源分布广泛,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可以转化为高效的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用于替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燃料。特别是生物质资源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生物质资源是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加大生物质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缓解我国能源资源紧张矛盾,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加大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调整能源结构、缓解能源资源矛盾的战略举措
我国是一个以煤炭消费为主的国家,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十分短缺,目前,石油消费的对外依存度已达40%,煤炭大量开采和消费所产生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2004年我国能源消费量为19.7亿吨标准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能源消费量将持续增长,预计2020年能源消费量将达到30亿吨标准煤以上,到2050年可能要达到50亿吨标准煤以上,能源资源问题和能源环境问题将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因此,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战略选择。这将对维护我国能源安全、保持我国能源自给率,改善能源结构发挥重要作用。如果生物质能源利用量能达到5亿吨标准,就可满足解决目前能源消费量的四分之一。虽然生物质在燃烧过程中也释放二氧化碳,但由于生物质在生长期间要吸收二氧化碳,普遍认为生物质能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是中性的,对环境保护有好处。因此,充分和有效利用生物质能资源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重要措施。
2、加大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生物质能源,特别是农作物秸秆,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无论是用于发电还是生产液体燃料,都是废物利用,可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附加值,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一般来讲,每亩地平均可以产生约1吨秸秆,如果每吨秸秆按售价200元计算,相当于每亩地净增加收入200元,如果每户农民有10亩地,就可以增加收入2000元。按平均每户4人计算,相当于人均收入增加500元。此外,还可以将荒山、荒坡承包给农民种植能源林,通过出售能源植物增加收入。过去种植灌木林只有生态效益,不能通过有效利用转化为经济效益,致使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不高。如果能够通过能源生产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由能源生产企业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农民种植的能源林,用于生产高效能源,将会大大调动农民种林积极性,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能源供应。
据初步测算,每万千瓦的生物质发电装机,每年需燃烧生物质6万吨。如果全国建设2000万千瓦的生物质发电,每年需生物质量约1.2亿吨,从资源量来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全国建设1亿千瓦的生物质发电,每年需生物质量约6亿吨,这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样,仅收购生物质燃料每年流向农村的资金就达1200亿元。生物质能利用将会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加大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长期以来,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已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破坏。目前,我国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据估算,酸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gdp的2%。随着能源消费总量的增加,我国的环保难度将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在能源发展过程中,必须兼顾安全性、经济性和清洁性的要求。生物质能属于清洁能源,生物质中有害物质(硫和灰分等)的含量仅为煤炭的1/10左右。同时,生物质二氧化碳的排放和吸收构成自然界碳循环,其能源利用可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生物质与煤混合燃烧,还可以显著降低二氧化硫排放。另外,垃圾发电、有机废弃物生产沼气发电,可以减少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污染,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所以,加大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为了加快我国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借鉴欧洲国家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经验,结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现提出促进我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建议如下:
1、提高对开发利用生物能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明确的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目标
生物质自古就是人类的基本能源。事实上,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也是由生物质转化而来的。随着化石能源使用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和资源的逐渐枯竭,生物质能源的重要性再一次显现出来。新的生物质能利用技术与传统的生物质能利用相比具有质的区别,新的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将生物质转化为优质的电、油和气,其使用效果与化石能源完全一样。因此,必须要从战略的高度、用长远的眼光看待生物质能源,切实提高对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明确的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目标和具体要求。根据我们正在研究制订的可再生能源规划思路,提出到2020年生物质能利用的目标为: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生物固体颗粒燃料5000万吨,生物质液体燃料1000万吨。
2、加强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的试点和示范工作
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种类很多,技术的成熟程度也不一样。当前,需要结合我国实际,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推进。
着手建立颗粒成型及颗粒燃烧试点和示范项目。从这次欧洲考察了解的情况来看,生物质固体颗粒燃料技术、生物质直接燃烧发电技术、利用能源作物制取乙醇和柴油技术是成熟的。生物质固体成型颗粒既可在城市分散供热方面代替煤炭,也可以在农村地区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燃料,还可以在大型发电燃煤锅炉中与煤混合燃烧。目前,生物质固体颗粒成型技术是成熟的,燃烧生物质颗粒的锅炉技术也是成熟的,面临的问题主是要缺少市场需求,这需要通过政府来培育这个市场。因此,建议选择几个地区,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烧生物质颗粒的锅炉,并同时设立几个生物质颗粒加工厂,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为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提供颗粒燃料。如可以在北京选择几家燃煤用户进行试点和示范,以降低北京市的燃煤用量,保护北京市的大气环境质量。
加快推进我国自主生物质颗粒冷成型技术的应用。生物质固体颗粒成型技术成熟,但在欧洲主要通过加热压缩的方式成型,由于在成型过程中需要热量,因此,欧洲生物质固体颗粒都是在工厂加工的,一般由热电联产提供所需热量,致使颗粒生产能耗比较高,专业化水平要求也高,难以在广大地区进行分散生产。清华大学通过多年研究,利用生物质的纤维特性研制成了生物质颗粒冷成型技术,不仅成型过程不需要加热,能耗显著降低,而且设备也非常简单,既可以用于工厂的工业化生产,也可用于农村分散和移动生产。如果这种设备能够在农村广泛推广,使农村多余的秸秆和林业等废弃物全部转化为生物质固体颗粒,首先用于农民基本生活能源需要,多余的卖给城市或工业锅炉替代燃煤,将会大大增加能源供应能力,也会显著增加农民收入。如果农村每户平均生产5吨生物质固体颗粒,全国将会生产5—6亿吨固体颗粒,如果每吨按400元(在欧洲每吨颗粒售价高达2000元)计算,每户平均可增加收入2000元,如果再通过将荒山或荒坡承包给农民种植速生植物,用于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为全社会提供商品能源。今后,农民不仅是粮食的生产者,而且也是能源的生产者,使生物质燃料生产成为农村的重要产业,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因此,建议选择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和示范,目前,湖南、甘肃等省已做了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建议国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促进其尽快见效。
积极支持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发展。生物质直接燃烧发电技术成熟,在欧洲使用的已很普遍,我们面临问题主要是生物质的收集和管理体系。目前,我委已核准山东、江苏和河北建设农作物秸秆发电示范电站,但总体来看,各方面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都不够,建议在生物质发电设备研究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同时对生物质发电项目也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明确的政策支持,特别是上网电价政策。另外,建议在做好农作物秸秆直燃发电试点的同时,也要开展利用森林和木材加工废弃物发电和种植能源作物进行直接发电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生物质能利用的途径。
开展生物质液体燃料试点和示范工作。利用能源作物制取液体燃料的技术在世界上已有许多实践和成功的例子。目前,巴西利用甘蔗、泰国利用木薯、欧洲利用油菜籽等制取液体燃料代替车用燃料已相当成功,我国利用陈化粮制取燃料乙醇代替车用汽油的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建议同时开展以能源作物,如种植甘蔗、甜高粱、木薯和麻疯树等,生产生物液体燃料的试点和示范工作,以逐步解决我国的石油替代问题。
3、制定明确的政策措施,支持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在增加能源供应、保护环境的同时,将直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措施。因此,建议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出发,制定明确的促进生物质能开发以利用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应重点在设备制造和生物质能利用市场开拓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总体来看,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设备,如固体颗粒成型技术和设备、生物质燃烧锅炉技术和设备,都已基本成熟,需要在政府支持下推广使用,特别是生物质固体颗粒的推广应用,必须由政府在适当的资金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推广,然后才能逐步走向市场。对于生物质发电的支持重点在上网电价方面,建议对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确定,既要考虑对环境的友好性,也要考虑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不能简单与化石燃料发电成本进行比较。生物质发电的燃料主要由农民供给,给生物质发电一个合理的上网电价政策,给农民一个合理的生物质收购价格,相当于国家对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支持,也体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这样,既可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可以促进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较好地解决“三农”问题,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此外,为了促进生物质能技术的发展,建议设立生物质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物质能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
4、加强人才和技术能力建设,开展生物质能资源评价工作
从国内外能源发展的经验来看,任何能源产业的发展必须有人才和技术为基础。从我国常规能源产业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煤炭、石油、电力都有包括研究、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才有力地支持了常规能源建设的快速发展。目前,经济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如美国的可再生能源实验室,欧盟的联合研究中心,都是政府专门负责可再生能源研究和开发的机构。目前,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还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也没有一所大学培养可再生能源的专业人才,设计、咨询等产业服务体系极不健全,这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议高度重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人才培养和产业体系建设,成立国家级的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机构,逐步建立我国可再生能源的人才培养和产业服务体系。
此外,虽然我国生物质能资源丰富,但资源量到底有多少,分布在什么地方,资源采集的成本如何,到底哪里可以种植能源作物,潜力有多大,目前还没有做过较详细的调查和评价工作。为了做好我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作,建议在开展好各种生物质能利用技术试点和示范工作的同时,适时开展生物质能资源评价工作,摸清哪些地方具有建设生物质发电厂的资源条件,哪些地方具有种植能源作物的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规划,促进我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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